近日,农业农村部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转型升级”的建议,公开了有关答复意见。《答复》指出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适时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将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截至目前,我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万个,产品数量8.6万个。随着我国农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无公害农产品面临着目标定位滞后、市场导向不突出、推动手段不足等问题。
对此,农业农村部已启动无公害认证制度改革,下放审批职责。2017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的通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求,就已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工作,将无公害农产品审核、专家评审、颁发证书和证后监管等职责全部下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求,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机构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合二为一。
2018年4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的工作模式,下放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承担。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适时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同时,《答复》明确,为加快推进无公害认证制度改革,避免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停止后出现监管“真空”,农业农村部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起在浙江、山东等6个省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
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方案,将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