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函 [2023]43号)及我省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 2023 年度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工、纺织、丝绸等专业的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杭州市化工、轻工、纺织、丝绸专业评审仍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浙人社发 [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 7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评审申报条件、破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网上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8月27 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3.管理部门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市直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市直部门职称受理点。各区县(市)经信、人社部门和市直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4.纸质材料报送。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市直部门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杭州市化工轻纺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委办公室”)。
四、申报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及管理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登录省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所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2.组织评审。高评委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高评委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上一级部门。
4.发文公布资格。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经信厅审核评审结果并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生成电子证书信息。
5.下载电子证书并将表格归档。取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录“省平台”系统,在相应菜单栏下载电子证书。纸质材料受理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后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