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政府发布公报,修订《食品和药品条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新增了“营养标识”的标示要求。新规将于2022年7月20日生效,过渡期止于2025年12月31日。中食安信对“营养标识”相关标示要求做了简单梳理和解读,详情如下:
“营养标识”的标示目的
由于大量摄入饱和脂肪、糖和钠与肥胖、高血压可能引发慢性病(如心脏病、中风和 2 型糖尿病),所以,加拿大卫生部要求在饱和脂肪、糖和钠含量高的食品包装正面标示“营养标识”,以帮助消费者快速、轻松地识别富含这些营养素的食物,从而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健康的选择。
“营养标识”的标示要求
食品中的饱和脂肪、糖和钠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阈值,就需要标示“营养标识”。其中,阈值是指饱和脂肪、糖和钠的每日摄入量的百分比(DV%)。
在大多数情况下,预包装食品中的饱和脂肪、糖和钠的DV% 达到或者超过15%时,需要标示“营养标识”,即“富含饱和脂肪、糖和钠”、“富含糖”等。其他特殊情况可参阅修订摘要。
另外,“营养标识”属于强制性标示内容。
豁免标示和禁止标示的情形
可豁免标示“营养标识”的情形:
1)豁免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
2)生的、单一成分的碎肉或者家禽;
3)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包装非常小的食品,如小包装单杯奶精、迷你巧克力棒等;
4)对全体人群或弱势人群具有公认的健康保护益处的食品,例如新鲜、冷冻、罐装或干燥的完整或切开的水果和蔬菜等;
5)含其他食物不易获得的营养的食物。例如,大多数由乳制品制成的奶酪和酸奶,其中含钙,而这些食品是加拿大居民钙摄入的重要来源;
6)为满足特定人群需求而配制的食品,例如军用个人口粮;
7)提供甜味的食品,例如糖、蜂蜜、枫糖浆等。
上述豁免情形的详情请参阅《包装正面营养标识行业标签指南》。
禁止标示“营养标识”的情形:婴儿配方食品和婴儿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
“营养标识”示例
“营养标识”有多种格式,以下是横向格式图例:
更多格式请参阅《营养标识规范目录》。
“营养标识”标示位置
“营养标识”应标示在包装的主展示版面上,示例:
小结
“营养标识”的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相关出口企业需要及时调整标签标示,关于“营养标识”的更多要求请参阅《包装正面营养标识行业标签指南》。
来源:中食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