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相关新政
按照国家后续颁布的相关房地产新政,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实际,适度调整我市限贷区域,更好地满足市民合理住房需求郑州房产政策,逐步推动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是适度调整限贷区域。按照国家后续颁布的相关房地产新政,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实际,适度调整我市限贷区域,更好地满足市民合理住房需求,逐步推动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新兴产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新区、大专高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员工住房问题。团买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洋房或准洋房(一年内完工交付),在首付比列、契税补助、公积金借贷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利空,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更多降价。
三是确保新居民、都市圈市民买房同等候遇。对来郑就业学院生、新居民,以及“1+8”郑州都市圈其它城市市民在郑买房,在卖房资格初审、信贷新政、契税补助、房价降价等方面,享受与原住户同等候遇。
四是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支持政府平台公司回购困难开发企业存量商品住房,用作出租住房、保障性出租住房、人才公寓和群众安置房。
五是推动租购着力。通过改造、盘活存量等方法,将存量房转为出租住房,同时支持住房社保缴交人提取社保适于出租住房,推动“租购同权”。
六是落实买房征税降价新政。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规定落实个人订购住房税费及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降价新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转让自有住房后在1年内再次订购住房的,对其转让现住房已缴交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降价。
七是举办买房补助。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状况,对在一定年限内选购住房的市民,予以买房补助。
八是优化新居民买房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异化住房个贷新政,合理确定新居民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的最低首付比列、最低借贷利率,鼓励上调住房按揭利率、加大借贷投放力度。
九是减少买房个贷负担。鼓励在郑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郑市民买房执行借贷利率新政下限,增加个人贷款借钱领取效率,支持刚性和缓解性住房需求。因灾情待业、收入严重减少市民,对买房借贷还贷给予半年以上延后。
十是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还清相应买房借贷的家庭,为缓解居住条件重新申请按揭订购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借贷新政。有一套住房按揭未还清,再度申请按揭订购商品住房的,执行二房子借贷新政。
十一是优化借贷二房子认定标准。有未成年孙辈的二孩以上家庭、有奶奶投奔养老家庭,新订购一套住房的,执行二房子借贷新政。在郑工作或暂住的家庭,在郑首次订购住房,不受已有异地住房按揭影响,执行首套房借贷新政。因父亲养老在郑首次订购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借贷新政。
十二是加强住房社保支持。增加社保借贷最高限额,优化借贷条件,提高服务效率。支持举行社保借贷与商业中行借钱相结合的组合借贷业务。推行“1+8”郑州都市圈社保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内社保借贷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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