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为金华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走航车对各地重点区域进行巡航监测发现TVOC浓度异常区域,义乌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发现并查处的适用《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的不予处罚案件。
案情描述
2023年6月1日,金华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走航车对各地重点区域进行巡航监测时,监测系统显示义乌市某点位TVOC浓度异常,并以交办单形式传达至义乌市蓝天办。2023年6月9日,义乌市执法人员排查该点位周边涉气企业,检查发现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印刷过程中有有机废气产生,配套建设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印刷车间大门敞开。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该企业调查取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发现问题后,该企业当场进行整改,关闭印刷车间大门,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
处理结果
该企业在印刷生产时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印刷车间大门未密闭,产生的部分有机废气通过车间大门直排外环境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当事人现已按规定立即改正,该行为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适用条件,义乌分局于2023年7月12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告知。
典型意义
该案为金华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利用走航车发现TVOC浓度异常点位,义乌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对高浓度点位周边区域进行详细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整改到位,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方式发现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并迅速对其进行处置。同时义乌分局综合考虑该企业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及时纠正并未造成危害后果,对该企业依法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在保证执法公平正义的同时,充分体现“有温度的执法”,对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往期推荐
金华:奋楫治水九夺鼎 潮涌八婺荡清流
@金华人,0571—12340,请您接听!为金华生态环境代言!
喜报!刚刚,金华高分再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再夺“大禹鼎”金鼎!
补齐短板 | 强化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
来源 | 市执法队
审核 | 孙永河
签发 | 曾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