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规范仪容仪表及医疗服务态度要求
1.医务人员穿着工作服,应按规定于左上衣口袋佩带院方统一制作的胸牌,胸牌不得涂改或遮挡。党员须佩带党徽。
2.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执业需要统一着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不得有残损、污渍,工作服洗后须烫平整,不得穿着便装上岗。不得穿短袖工作服将便装袖子裸露在外,穿着工作服时不得系围巾、丝巾,不得将帽衫、羽绒服的帽子放在工作服外。不得将衣领翻在工作服外。
3.男性医务人员不得留长发,后枕部头发不得超过衣领,不留胡子和鬓角,不留长指甲;讲究干净整洁,不佩戴戒指、手链、项链等饰物,不暴露纹身。衣着得体,提倡着正装、打领带、穿皮鞋。夏季穿着工作服时必须穿长裤,不得挽裤腿、穿短裤。不得穿凉拖鞋、沙滩鞋。
4.女性医务人员应淡妆上岗,穿着工作服时,不得浓妆艳抹、长发应盘起。内穿衣裙长度不得超过工作服。不得穿响底鞋,鞋跟高度适宜。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戒指、手链、耳环、项链等饰物。杜绝长指甲及涂抹有色指甲油。不得暴露纹身及皮肤粘贴彩绘。
5.医务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穿鞋托及与拖鞋,特殊岗位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将拖鞋穿出所在的工作区域。
6.护理人员衣着规范以护理部要求为准。
1.医护人员与患者、来访人员交谈时应注意谈话态度,要做到自然大方、热情主动。起立、微笑问候患者或来访人员。
2.说话声音委婉柔和,语速适中,提倡“十字用语”:你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要把握深浅与分寸,注意谦虚,语言简明扼要,并根据病情、职业、年龄、文化水平、性格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谈话方式和措辞进行交谈。
3.电话、呼叫系统响铃应尽快接听,通话时态度要和蔼,言简意赅,发音清晰,用语文明,使用普通话。
提升服务质量,增进人文关怀。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To cure sometimes, to relieve often, to comfort alw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