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二、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三、实施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子项:
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级,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 机构)]
2.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3.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构 ]
11.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甲类检验机构A1级, 甲类检验机构 A2 级,甲类检验机构 B1 级
(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 ]
【 000131111001】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00013111100Y】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级,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 机构) ]【 000131111001】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 级,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 ] 申请首次核准(00013111100101)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 级,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 ] 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核准(00013111100102)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
级,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 ] 申请变更核准(00013111100103)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 级,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 ] 申请增项核准(00013111100104)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A1级,甲类检验机构 A2 级,甲类检验机构 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 ] 申请延期核准(00013111100105)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5.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6.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8. 审批层级:国家级
9. 行使层级:国家级 / 局(署、会)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 受理层级:国家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核准
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2)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3)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经鉴定评审合格。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4. 许可证件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 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 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
(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 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首次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增项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 验时)。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延续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 验时)。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变更核准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④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延期核准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④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3.4条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受理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② 变更证明(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1、3.6.3条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④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1条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 是否需要鉴定: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是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是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 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 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 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 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 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 人说明理由。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 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30 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不予 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第3.5条 审查与发证
核准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 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 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核准证(含电子核准证) ; 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 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
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4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1.5条 核准证有效期4年。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持证机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发生变化,应 当在变化之日起30 日内向核准机关申请变更核准证。核准机关应当自收 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 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 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核准机关认为需要现场鉴定评审的,按照本规则 3.2、3.3、3.4、3.5 的规定执行。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且不超过 12个月)向核准机 关申请延续核准,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申请延续核准时书面说明 理由,并且承担未及时延续核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延续核准的申请、受 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按照本规则3.2、3.3、3.4、3.5 的规定执行。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1.3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 年检周期: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 年检是否收费: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
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 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十五、备注
11.2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 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000131111002】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00013111100Y]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 000131111002】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申请首次核准(00013111100201)
(2)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00013111100202)
(3)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申请变更核准(00013111100203)
(4)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申请增项核准(00013111100204)
(5)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申请延期核准(00013111100205)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5.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6.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审批层级:省级
9. 行使层级:省级 / 直属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 受理层级:省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核准
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2)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3)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经鉴定评审合格。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4. 许可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 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
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 评审。
(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 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首次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加盖单位公章)。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增项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加盖单位公章)。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延续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 验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加盖单位公章)。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变更核准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 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 ;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
验时);
④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延期核准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 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 ;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无法在线校验时);
④ 改制、重组、搬迁或者不可抗力的有关说明及资料。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1和3.6.3条。
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1条
(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 3.1条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 是否需要鉴定: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是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是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 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 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 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 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 人说明理由。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 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30 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不予
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第3.5条 审查与发证
核准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 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 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核准证(含电子核准证) ; 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 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
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4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 1.4条 核准证有效期4年。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持证机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发生变化,应 当在变化之日起30 日内向核准机关申请变更核准证。核准机关应当自收 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 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 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核准机关认为需要现场鉴定评审的,按照本规则 3.2、3.3、3.4、3.5 的规定执行。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的 6个月以前(且不超过 12个月)向核 准机关申请延续核准,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申请延续核准时书面 说明理由,并且承担未及时延续核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延续核准的申 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按照本规则 3.2、3.3、3.4、3.5 的规定 执行。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 1.2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 年检周期: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 年检是否收费: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
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 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十五、备注
11.3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 级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机构除外),
甲类检验机构 B2, 乙类检验机构, 丙类检验机构 ]
【000131111003】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00013111100Y】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 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 ,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构 ] 【 000131111003】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 责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
构 ] 申请首次核准(00013111100301);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 责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
构 ] 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核准(00013111100302);
(3) .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 责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 构 ] 申请变更核准(00013111100303);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 责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
构) ] 申请增项核准(00013111100304);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 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 责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 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 构 ] 申请延期核准(00013111100305)。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5.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6.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审批层级:省级
9. 行使层级:省级 / 直属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 受理层级:省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核准
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2)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3)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经鉴定评审合格。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4. 许可证件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 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 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 评审;
(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 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首次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增项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延续核准
①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网上填写)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条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变更核准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④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1和3.6.3条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延期核准
①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 网上填写;经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 验时)
④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 份),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1和3.6.3条
5.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2.1、3.3.4和3.6.3条。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3.1条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 是否需要鉴定: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是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是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 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 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 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 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 人说明理由。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 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30 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不予 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第3.5条 审查与发证
核准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 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 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核准证(含电子核准证) ; 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 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
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4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 1.4条 核准证有效期4年。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持证机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发生变化,应 当在变化之日起30 日内向核准机关申请变更核准证。核准机关应当自收 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 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 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核准机关认为需要现场鉴定评审的,按照本规则 3.2、3.3、3.4、3.5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的 6个月以前(且不超过 12个月)向核 准机关申请延续核准,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申请延续核准时书面 说明理由,并且承担未及时延续核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延续核准的申 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按照本规则 3.2、3.3、3.4、3.5 的规定 执行。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甲类检验机构全国,乙类检验机构在承担保障义务的行政区域,丙类 检验机构限使用单位。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 1.3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 年检周期: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 年检是否收费: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
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 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十五、备注
长按联系我们↓
沅简(苏州)计量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计量器具研发销售和计量校准服务的一体化科技综合性企业。
其服务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研发销售和维修、计量装置整套解决方案、计量培训、协助取得计量资质。同时开展计量校准服务业务。
● 联系微信:沅简廖工
15298873735
●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8号国裕一期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