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补录!11月1日起不再受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信息补录申请!尽快完成审批系统信息补录工作!
2023-08-31 21:22 浏览:12
工程建设微平台--集施工、设计、监理、勘察于一体化的服务平台,数十万人关注的工程建设分享平台。点击标题下蓝色“工程建设微平台”关注,我们将为您分享最前沿的建设资讯! |
▎来源:内蒙古住建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尽快完成审批系统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有关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自2020年8月上线以来,先后开展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信息补录工作。经新旧系统数据比对,大部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已完成行政审批系统信息补录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和人员数据缺失或不完整,为保证数据完整准确,不影响企业和人员后续办理审批相关业务,现将信息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已取得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但未在审批系统进行信息补录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需按照《关于新审批系统建筑业企业信息补录的通知》《关于开展新审批系统第二批上线事项信息补录工作的函》和《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补录的函》等文件中信息补录流程及要求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补录。2023年11月1日起审批系统不再受理上述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信息补录申请。二、已在审批系统完成信息补录或已有电子的企业和人员无需重复申请信息补录。三、各盟市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应督促企业及时完成信息补录。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关注建筑业发展趋势,及时提供建筑业最新政策、资讯和知识!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