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自取得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认定意见后,又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自此洛卢项目建设用地手续迈出坚实一步。
自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3〕1号)文件下发以来,洛卢项目公司在吃透政策精神后,牢牢把握“放管服”核心要素,充分利用新政策对于营商环境的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的有利因素,加快了矿产压覆手续的办理。
洛卢高速公路起于商洛市洛南县永丰镇李村,止于洛南县灵口镇陕豫界,与在建的河南省卢氏至洛南高速公路河南段相接,全长54.371公里,建设工期3年。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此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完成,进一步加速了洛卢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进程,对于助力洛卢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有重要意义。
供稿 | 洛卢公司 樊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