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发布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甘肃生产建设兵团渔业农村局:
依据《关于施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安装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安装工程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自主报送、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部推举了110个县(市、区)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安装工程试点县,现印发大家烟台农产品,请尽早组织举办试点工作。
一、切实根据《指导意见》《试点方案》部署要求,及时印发县级推行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强化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测,确保试点工作不打滑不走形。
二、指导试点县逐步明晰实化试点工作计划,确立试点工作清册和跨部委推动模式,推动成立省级产业化营运主体,聚集相关新政和资源,建立相关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指导试点县做好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安装工程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按量保质上传相关数据。
四、指导试点县及时小结宣传试点经验,各省市、各试点县每季度申报一次试点工作进展状况。请各省市、试点县分别明晰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并于9月30近日申报第1期试点工作简讯(相关材料发送至xxc@agri.gov.cn)。
五、为逐步支持试点县做好试点工作,我部力争新政性中行、保险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电商服务企业等作为试点支撑企业烟台农产品,对试点工作提供专项新政支持(详细支持新政和联系方法参看渔业农村部官网)。各省市、各试点县可依照自身实际状况,自行与相关单位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