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包装
产品过度包装 最高可罚十万
2023-09-07 01:40  浏览:16



中秋月圆


9月1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的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

正式实施了!!

新规实施,

许多人还摸不着头脑,

现在带大家重点解读和总结一下,

看看今后包装设计或定制选购

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

国家强制性标准从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商品包装的包装空隙率三个方面判定商品是否为过度包装。主要针对食品和化妆品,做出了限制过度包装的要求、检测和判定规则,其中细分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具体包装要求,涵盖了日常所能接触到的茶、酒、罐头、糕点等各类包装。

包装层数上、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这里讲的包装层数是指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包装成本是指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包装空隙率,即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

随着中秋节、国庆节的临近,走亲访友礼品少不了,食品生产企业、各大商家也开始营造过节的氛围、准备过节的各类商品。

小贴士

在此,呼吁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各大商业经营主体,在生产包装产品和采购商品时,切记要加大对商品包装要求自查,禁止生产过度包装产品出厂,禁止采购不符合商品包装商品上柜。对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供 稿 | 食品生产科

        编 辑 | 周       正       

      校 对 | 杨       晶     

     审 核 | 刘       凯   

 监 审 | 刘  珍  玲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