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争不休 暖心调解化心结
在日常生活中,婚姻缔结双方,因彩礼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案件,妥善化解了两个家庭间的矛盾,也让两名当事人重新开始追寻新的生活。
案情摘要
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相识三个月左右,双方家庭即为两人商谈婚事,李某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向王某的父母给付了彩礼及五金,本以为双方将缔结“百年之好”,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二人因生活习惯不合屡次发生矛盾,双方的家长虽多次说和,无奈两人分歧太大,都不愿再继续这段感情。李某见和好无望,便要求王某返还彩礼及五金首饰共计24万元。双方经多次沟通,就彩礼返还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李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分析
案件受理后,本着“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及意见,归纳矛盾争议焦点。承办法官从事理、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从双方交往情况、共同生活时间、当地经济水平和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考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承办法官的温情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某为被告王某购买的五金首饰均归被告王某所有;被告王某及其父母向原告李某返还彩礼100000元。该起婚约财产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仅提高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传统的婚恋方式和生活理念。当感情的“快节奏”叠加彩礼的“大手笔”,一旦“一拍两散”,必然引发纠纷。婚姻不是儿戏,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不应单纯以财产多少来衡量。在此也提醒当下的适婚男女青年,要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多一点真心付出,少一点利益交换,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让文明新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文:钱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