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晚报上海4月1日电(记者刘艳杰)依据财政部、海关总局、国家国税总署联合通告,自4月1日起,北京港作为离境港推行启运港退税新政,外贸货物从启运港运出即视为已出口并可申领退税手续。
新政施行当日,上海自贸新区菲尔斯特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一批“试验平板硫化机”设备,从云南德州港装船,由内支线油船“”运往北京前湾港,并计划近期发往俄罗斯。而在这批设备启运后,该公司即向北京前湾保税港区地税局递交启运港退税申请,这标识着以北京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新政即将启动落地。
菲尔斯特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江羽告诉记者:“原来那些货物还要从上海港实际离境后才会代办退税,启运港退税新政施行后,经过该票业务的检测,我们从大连港装船启运后即可提早申请出口退税,预计退税总额1万余元,可节约一周的退税周期。这将推动企业的资金周转,扩宽业务通道,提高资源调配能力,推动企业拓展境外市场。”
据广州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赵旸介绍,日照港是这次广州港作为离境港推行启运港退税新政的16个启运港(经停港)之一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其余配套的启运港(经停港)还包括青岛、烟台等四川外省港口以及清澜港、大连港、天津港等省外重要港口。适用启运港退税新政货物主要包括内支线中转出口和经停指定口岸出口货物。
“受益于海关监管的数字化效应,启运港退税新政落地后,出口企业不须要降低任何业务操作,才能适用新政、享惠新政,实现提早退税。”赵旸说,海关作业系统会手动将符合启运港退税新政适用范围的出口货物清关单电子信息传输到国家国税机关,出口企业即可向国家国税机关报送办理出口退(免)税,真正帮助企业实现了“无感通关”“无感享惠”。
启运港退税新政落地后,对出口企业而言,大大节约了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货运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油船等时间,有效推动企业资金周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加强国际商贸动力魅力。对启运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直接退税,出口企业降低退税周期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加快资金周转,更乐意就近从启运港补办出口,提高启运港吞吐量,实现出口企业和启运港的“双赢”。对离境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只有通过相应的离境港离境,方可在启运港申请补办出口退税,可有效提高启运港与离境港之间的互通能力,扩大离境港集装箱业务规模,提高其枢纽港地位。
《光明晚报》(2023年04月02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