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关于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通告》发布后,网民提出了不少问题,针对热门、典型问题,相关部委作出如下回答:
1
Q:
“离-结-离”能否应对限贷?由于限贷只“锁定”上一次的结婚记录,所以可以“合理”操作应对该项新政,操作路径如下:“先将家庭房产全部转至丈夫名下,于是结婚,再找一位名下无房人士再婚,再婚后再结婚,这么一来,就可以以无房人士的名义重新买楼。”
A:
不能避免限贷。申请人申请出具买房证明时,均须查询前2年内的感情记录;如前2年内有离婚记录的,溯源2年内有感情关联的所有人员住房状况,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出具相应买房证明。
2
Q:
已开的买房证明是否算数?
A:
在有效期内的买房证明继续有效。过期后应再次申请出具买房证明。
3
Q:
无住房家庭报考人数不足如何办?无房家庭人数不足是否参照北京早已推行的人才“优选”政策,即若果人才报考人数不足,或是人才房没有选完,剩下的房源将直接划归普通买房者可选择的房源内。
A:
剩下的房源将直接划归普通买房者可选择的房源内。
4
Q:
热点新盘怎么完善管理?政策牵涉将来将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买房数量较差的热点新盘,开发企业应制订针对性的销售方案,严苛根据初审公示方案开盘销售;且现场公示的选房结果须与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同步。有业内人士觉得现在北京房价热点版块的状况是“越限越要抢”,此举反而不促使市场稳定南京房产政策,这与民企起草“针对性的销售方案”关系不大。
A:
开发企业拟定针对性销售方案,经相关部委初审后,严苛根据初审公示方案开盘销售,相关部委推进监管。
5
Q:
无房家庭和人才房谁更优先?同一新盘无房家庭和人才房谁的优先级更高?
A:
人才优先选房。
6
Q:
在别的城市买过房屋,上海从没买过,算无房户?
A:
本通告所指的无住房家庭是指本市户口独身人士、居民家庭(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孙辈)申请出具买房证明时,无住房登记及房产交易协议备案信息。有离婚记录的,按离婚相关住房限贷新政执行。
7
Q:
独身(无感情史),半年前再卖惟一住房今天无房,能够出具无房家庭买房证明?
A:
能。
8
Q:
成年孙辈名下单身无房,但与父亲一个户口,算政策中的本市无房家庭吗?
A:
成年孙辈无感情记录的算。
9
Q:
无住房家庭是能开出两张买房证明的吧?这两张买房证明都有优先选购权?
A:
为优先保障本市户口无房家庭的刚性买房需求,无住房家庭可开出一张无住房家庭买房证明,只好享受一次;使用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出具买房证明。商品别墅项目向本市户口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高于30%比列的房源。
10
Q:
人才房和无房家庭一共30%,还是加上去60%,人才和无房那个更优先?举个实例:100别墅,无房的选30套,人才的选30套,普通人选40套吗?
A:
人才优先。每批次房源的20%—30%优先向人才供应南京房产政策,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同时,优先保障本市户口无房家庭的刚性买房需求,商品别墅项目向本市户口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高于30%比列的房源。
11
Q:
结婚七年有没有溯源期?是从现在开始算三年,还是从现在开始算之前2年的?
A:
申请出具买房证明之昨日2年内有离婚情形的,溯源2年内的全部感情记录。
12
Q:
结婚前两套,买楼证明有效期半年,过期后是不是不能再卖了?
A:
买房证明过期后失效,按政策策再次申请。
13
Q:
商品住房包含二手房吗?
A:
商品住房包含改建商品住房和存量房(二手房)。
14
Q:
夫妇离婚后出具买房证明须要这些材料?
A:
再婚后申请出具买房证明时应递交以下材料:结婚证明文件及结婚合同(查验原件)、户口簿(查验原件)、身份护照(查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