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我厅起草了《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
一、网络方式。登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公众互动”进入“民意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合肥市黄山路61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邮政编码:230088。
三、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ahkyqhc@126.com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