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公告
2023-10-31 16:42 浏览:24
石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
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保护辖区内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石登乡2023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从2023年10月30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2023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开采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储存、买卖、运输或窝藏、转移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三、凡进行非法采矿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拆除清理相关建筑物及设备。四、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拒不停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顶格处罚,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法查封、扣押相关非法开采设备。五、在矿山安全整治期间,矿山“打非治违”工作组将开展爆破作业,为确保安全,请广大群众远离矿区和爆破影响区,禁止在影响区内开展一切活动。六、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和基层干部,发现线索直接移交纪检部门。七、凡涉及矿山资源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均可提供。具体包括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安全生产,超采越界,私挖乱采,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等现象。举报电话:0886-3265008,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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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杨 明 校 对:李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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