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公布了江西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2023年版)。其中,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30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纳入监管名录。
根据生态环境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核查,并在江西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开发了伴生矿系统,对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在上一版名录基础上,经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推荐、省厅审核,将不符合要求的1家单位从名录剔除,将新增符合要求的2家单位纳入名录,形成了《江西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2023年版)。
制定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是创新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江西省30家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纳入名录,将进一步夯实全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的主体责任,压实全省各级的监管责任,推进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
供稿: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
编辑:朱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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