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第11个年头。11年来,我国商业保理行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保理业务量和活跃企业数量实现了百倍的成长。据商业保理专委会测算,2021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首次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达到2.24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占我国保理市场的份额达34.6%,为我国连续5年保持保理业务量全球第一提供了重要支撑。目前活跃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为1000家左右,累计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达300万户。商业保理行业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力大企业降杠杆、降负债,以及健全商业信用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首次提出了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明确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商业保理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近年来,商业保理行业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企业账款拖欠,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未来必将在做好“五篇大文章”中发挥重要作用。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明确要求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鼓励内外贸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12月20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数字化金融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加大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改进产品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丰富消费金融服务场景,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金融服务,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增量扩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生活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信贷支持,使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02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元气。会议提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指出: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一年内连续两次政治局会议研究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体现了该问题的紧要程度和帮助中小企业恢复元气,全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紧迫性。
9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突出实质性清偿,努力做到应清尽清。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利润下降的背景下,我国规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却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账期进一步延长,严重影响企业现金流和经营预期。商业保理可以加速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加快企业资金循环,从而更好地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
2023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发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等业务。拓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鼓励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更好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畅通微循环,打通服务实体“最后一公里”,将成为商业保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地方层面,2023年以来,山东、湖南、浙江、上海、安徽、厦门、广州、深圳、江苏、武汉、济南、福建等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地方监管及行业规范性文件,助力供应链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浙江、江苏、河北、安徽、上海、深圳、山东、黑龙江等地分别出台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工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十行千亿万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3.0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 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包括商业保理在内的供应链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联动配合,引导撬动更多资源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和持续向好的制度环境下,商业保理将迎来规范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商业保理必须持牌经营,还明确了正向保理、反向保理、池保理等意义,更是明确了以数字债权凭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平台的裁判要点。随着配套审判规则的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平台的运营制度环境将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明晰,从而推动行业行稳致远。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印发。意见在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审判意见。强调依法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有效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结合自身财产特点设定的融资担保措施持更加包容的司法态度,依法认定生产设备等动产担保以及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新类型生态资源权益等权利质押以及保兑仓交易,依法认定其有效。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依法规制民间借贷市场“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向企业收取的利息和费用违反监管政策的,诉讼中依法不予支持。
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全文)。其中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为债务债权的变更与转让、解除,撤销权行使等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为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提供良好健康的环境,是立法层面对保理业务的肯定,为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根据 2023年全国两会通过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将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派出机构为主,但没有明确具体细则。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其中如何规治商业保理跨区域经营问题再次引发业内关注。
2023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3月,《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细则中第十一条(一)项等相关内容备受关注,“第十一条(一)在省外注册登记未在本省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商业保理公司,与本省的经济组织开展业务,必须向业务发生所在地的县级监管部门报备业务情况,逐级上报,并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监管;省外商业保理公司在本省长期开展业务(连续发生业务1年以上)的应以注册登记子公司、分支机构形式报备展业”。吉林省地方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推动吉林省商业保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月1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8日起施行。其中,《办法》提及:北京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或其关联主体具备贸易融资、产业金融或供应链管理等相关行业背景。
10月,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着重强调了加强省外两类机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在陕展业备案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该通知意在鼓励两类机构积极符合监管要求,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导向,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问题机构出清,支持纳入监管名单企业跨区展业,规范两类机构异地展业行为。
从长远来看,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整体目标下,监管要求日趋严格,监管措施更加细化,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经营将更为规范、风险措施更为完善、人才团队更为稳定,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合规发展。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保理行业纠纷案件呈现增长态势。由于保理业务具有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专业性强、产品类型多样且持续创新发展的特殊性,目前法律界和实务界对保理法律纠纷的认知和解读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一定程度上掣肘着保理行业的发展。
2023年3月27日,“江苏省商业保理协会保理纠纷调解工作室”正式入驻建邺区人民法院长三角多元调解中心,标志着金融审判与金融服务双向联动进一步加强,商业保理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驶入快车道。商业保理行业协会调解工作室入驻人民法院,实行法院指导下的诉前诉中专业调解,成为行业首创。
11月3日,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联合大连国际仲裁院召开的“‘保理仲裁与调解中心’成立大会暨首届商业保理行业法律论坛”在大连成功举办。会上“保理仲裁与调解中心”正式揭牌,“保理仲裁与调解中心”旨在树立仲裁认可并充分尊重保理行业交易惯例理念,通过仲裁途径为保理行业纠纷解决提供稳定裁判预期,促进保理行业有序向前,开启保理与仲裁协同发展的新篇章。
11月28日,在第十一届(2023)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上,天津仲裁委在经开区正式建设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商业保理仲裁庭。依托保理仲裁庭,经开区将进一步推动拓宽保理非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2023年1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发表《优化中央企业经营指标体系 推动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文,提出围绕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打造,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部署以下工作:一是以全面预算为统领,落实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责任。二是以司库体系为抓手,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能。三是以财务决算为重点,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管理根基。
7月,陕西省国资委也印发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企业以管控资金风险为导向,以规范化、专业化运营为手段,以财务信息系统为平台,通过规范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集约化及智能化水平。
9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司库体系建设推进会,通报了中央企业司库体系建设中期验收评价结果,交流司库建设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2022 年1月,国资委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围绕创建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将司库体系建设作为促进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重构内部资金等金融资源管理体系”。同时,要“力争2023年底前所有中央企业基本建成“智能友好、穿透可视、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的司库系统,所有子企业银行账户全部可视、资金流动全部可溯、归集资金全部可控”。
9月15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提高山东省属企业资金运营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国资委决定在山东省属企业推行司库体系建设工作。
11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认真传达学习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国资央企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立足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的职责使命,积极探索具有出资人特色的中央企业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有效发挥金融促进实体产业发展作用,以中央企业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整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会议强调,中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目的是探索产融结合,实现以融促产,推进实业更好发展。
2023年11月17日,经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批准,商业保理专委会发布《商业保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T/CATIS 013—2023)《商业保理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规范》(T/CATIS 014—2023)《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指引》(T/CATIS 015—2023)三项团体标准,文本已上传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截止目前,商业保理专委会已发布包括《商业保理术语》《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商业保理合同准则》《商业保理业务会计核算准则》《国际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等九项团体标准。
在标准推广发面,商业保理专委会于2023年3月在南京举办了“第三期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实务操作培训班”,7月长春举办了“第四期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实务操作培训”,进一步宣贯各项团体标准。
2023年12月22日,由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牵头、前海一方等相关负责人主笔的全国首个针对商业保理的地方标准《商业保理公司供应链金融资产服务操作指南》正式发布。
在团体标准化试点方面,截止2023年9月,已有13家商业保理试点企业完成验收工作,正式成为“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示范企业”。通过试点,各商业保理企业对标各项团体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流程和合同条款、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企业品牌美誉度和质量效益普遍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商业保理企业标准化意识。
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不仅弥补了行业相关标准的空缺,还在激活企业市场活力、推进经济提质增效、促进行业合规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自2013年起,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联合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等单位,已连续十年发布《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从2022年起,行业报告跨年度编制,2023年10月,最新一版报告名为《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22-2023》,对商业保理行业进行了全面阐述和系统分析,正文分为四大部分:全球保理行业发展状况,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环境,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状况,发展特点、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以及相关附件(优秀案例选编、典型风险案例、调研纪实、已纳入监管的商业保理企业名单、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等)。
同时,商业保理专委会加大了行业研究力度新增两份子报告《中国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业务发展报告(2022-2023)》及《中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2022)》。
《中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2022)》从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年度发行情况、主要业务模式及操作要点分析、不同类型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级方法、典型案例分析、相关法律制度及业务规则、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的重难点问题调研、绿色资产证券化发展情况、保理资产证券化发展趋势等几个部分展开编写。
《中国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业务发展报告(2022-2023)》从数字债权凭证业务市场概况,监管动态分析、实务分析等几个部分展开编写。
商业保理专委会与各地方协会在推动立法、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开展行业研究、标准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培养专业人才、促进行业交流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2月,第十届(2022)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启动了“信用保险+保理融资”项目,力图弥补业务短板,全方位发挥商业保理价值。4月13日,商业保理专委会与中信保天津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首先在天津试点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双方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在支持国际保理业务中的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功能,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天津外贸金融业态,有利于解决广大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难题。相信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下,未来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跨境业务的路径中将实现实质性突破。
2023年11月28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一届(2023)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暨第十届于家堡保理论坛”在天津于家堡洲际酒店会议中心隆重开幕。会议的主题“下一个十年:逆势增长”。
商业保理专委会2023年还主办或支持各地组织了多项行业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4月25日,支持成都举办了“第二届西部保理论坛”;
7月5日,在南京举办了“第八届中国商业保理创新案例评审会”;
7月6日,支持南京市建邺区举办“首届商业保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
9月2日,支持南京市江北新区举办“首届江北新区科创金融发展大会”;
9月19日-20日,支持南京市鼓楼区举办“第二届(2023)商业保理行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商业保理在江苏十周年活动”;
9月21日,在上海举办了“供应链金融与保理资产证券化论坛”;
11月2日,支持央企商业保理公司在海南举办“央企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大会”。
12月16日-17日 ,与广东、广州、深圳等各地协会联合举办“2023商业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第五届国际保理大会暨第八届商业保理合作洽谈会”和”全国商业保理行业协会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会上,全国各地商业保理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商业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联合倡议》,进一步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宗旨,一路向阳静待花期。
来源:商业保理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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