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租赁业协会发布融资租赁领域首个团体标准《融资租赁行业诚信企业等级评定规范》,这一举措标志着团体标准工作的开始。为积极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关要求,推动服务行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进程,同时规范我省融资租赁诚信企业等级评定体系,实现我省融资租赁行业诚信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双轮驱动,近日,《融资租赁行业诚信企业等级评定规范》经修订后,已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
新修订的《融资租赁行业诚信企业等级评定规范》(T/ZJLA 001—2023)代替《融资租赁行业诚信企业等级评定规范》(T/ZJLA 001—2020),于2023年12月15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团体标准原有的基础条件、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社会责任、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运行7个评价维度保持不变。在原有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战略方向、产业布局引导、行业自律要求等因素,本团体标准首次新增了融资租赁服务双碳战略、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从33项调整增加至35项,二级指标从74个调整增加至81个。
团标修订过程中,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单位积极参与,以他们极高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团标修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上海、江苏、安徽等兄弟省份行业协会,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以及业内多家租赁企业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和和专业意见,为团标的修订提供极大的帮助。
修订后的团标将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规律,更具指导意义。协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填补行业空白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序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形成、推广符合融资租赁行业需求的团体标准,为我省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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