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通讯 第262期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
▲深圳市内蒙古商会会长乔慧(左);深圳市内蒙古商会副秘书长魏巍(中)、会员部部长魏钧(右)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会长韩振涛(右);重庆市内蒙古商会赵小冬(中);鄂尔多斯农投集团副总经理胡雷(左)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向威海市内蒙古商会赠送贝雕礼品
您有一封温暖的回“家”邀请函!
1.商会是沟通渠道和信息资源的汇聚地,在这里您可以获得更多商机和人脉,实现资源匹配,促进精准对接;
2.商会是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在这里您可以获得地区政策信息和协同发展机会;
3.您可以免费享受商会提供的考察交流、项目洽谈、法律援助、学习培训、平台宣传等诸多会员服务;
4.回馈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5.加强蒙商联系,在异乡找到“家”的归属感;
6.享受商会提供的更多福利。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依法经营,运转正常;
2.积极自愿加入商会,遵守商会章程及其他一切制度,积极参加商会各类活动; 能够接受商会的工作指导,为商会企业发展提供协助;按时缴纳会费,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3.内蒙古籍在山东省内投资建立独立法人的企业,不分所有制;祖籍为内蒙古,本人在山东省有自己独立法人的企业;内蒙古企业在山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内蒙古企业在山东的分支企业、驻山东办事机构,内蒙古地方政府驻山东联络处、山东省各地市的内蒙古商会等会员单位可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