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冶金等工贸企业: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评定办法(试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方法进行评定。达标企业应满足:1.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2.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的相关条件。
参与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延期评审企业8家。经评审、审查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具公司、乌审旗乌审召浩博化工厂、内蒙古阿尔法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达标要求,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477-7215133
通讯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5号楼C座204办公室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附件:乌审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公示名单
附件:
乌审旗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小微企业公示名单
1.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具公司
2. 乌审旗乌审召浩博化工厂
3. 内蒙古阿尔法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4. 鄂尔多斯洁林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5. 乌审旗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6. 乌审旗锦顺建材有限公司
7. 内蒙古碱湖化工有限公司
8.内蒙古碱湖包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