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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工业指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石油蜡、石油沥青、润滑油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指在石油炼制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污染雨水(与生产废水混合处理)、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学水制水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
不包括炼油企业自备电站、锅炉排污水及为其服务的化学水制水排污水。
石油炼制工业主要排放生产废水有: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盐废水等废水主要来源与分类见表1。
表 1 主要生产废水来源及分类
废水处理场设计水量应包括:生产废水量、生活污水量、污染雨水量和未预见废水量。
废水处理场设计规模应按下列各项之和确定:
生产废水量宜按各工艺装置或废水提升站的连续废水量与间断废水量综合确定,并可按下式计算:
Q = a å Q i+ å (Q j t j ) t
式中:
Q——生产废水量(m3/h);
Qi——各工艺装置连续排放的废水量(m3/h);Qj——调节时间内间断排放的废水量(m3/h);
t——间断水量的处理时间(h),可取调节时间的 2 倍~3 倍;tj——调节时间内出现的间断废水量的连续排水时间(h);a——不可预计系数,取 1.1~1.2。
生活污水量应按 GB 50014 的有关规定确定。
当上述水量数据无法取得时,炼油废水处理场设计规模可按原油加工量的0.6倍~0.7倍确定。
废水处理场设计进水水质宜根据各装置排水量、排水水质数据加权平均计算确定。无相关资料时,可按表2选取。
主要及全部加工劣质重油的企业,其废水处理场设计进水水质可参考表2。
表 2 废水处理场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废水处理场进水废水温度应在15℃~40℃。
水质波动频繁、易对废水处理场运行造成冲击的装置废水应单独收集、输送,并设置相应的在线分析仪表及将废水切入废水处理场事故水罐(池)的设施。
废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废水水质、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等因素划分。含油含盐废水混合处理、分质处理方案的选择宜充分考虑项目废水总排放量指标、废水含盐量、废水去向及水质要求、废水处理难度、排放标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废水处理场核心设施,如气浮、水解酸化池、生化池等,应按不少于两系列设计,且各系列之间应设置必要的联通管道。
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硫废水应单独处理至满足废水排放标准的要求。
一
生产装置废水预处理
常减压装置的电脱盐废水宜就近进行破乳、除油、降温处理。
含硫废水应采用汽提法处理,处理后应用作电脱盐注水、催化富气洗涤用水或其他工艺用水,且回用率应不小于 65%,剩余部分排至废水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气化制氢装置的废水宜进行汽提、沉降处理。
延迟焦化装置冷焦水应密闭循环使用,切焦水应循环使用。
沥青成型机及石蜡成型机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碱渣废水宜采用生物法、湿式氧化等方法进行预处理。
酸、碱废水宜经物化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罐区的油罐切水应设自动切水,油罐切水、清洗排水、槽车清洗水等宜进行除油预处理。
二
工艺路线选择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如图 1 所示。
图 1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单元推荐工艺如表 3 所示,推荐但不仅限于以下工艺。
表 3 废水处理工艺单元的推荐工艺
三
其他设计
污油回收
废水处理场宜设置污油罐对场内产生的污油进行回收,并送回炼厂回炼,且污油罐数量应不少于 2 个。
污油罐应设置加热设施,罐体应保温,且加热温度宜为 70℃~80℃。
污油罐的轮换周期宜为 5d~7d。
污泥处理
污泥量应包括:油泥量、剩余活性污泥量、浮渣量等废水处理场产生的全部污泥。
油泥量取值宜按照废水输送系统情况且参照同类炼厂运行数据选取,当无参照资料时可按废水排放污泥量为 0.0002m3/m3~0.0005m3/m3 确定。
废气治理
废水处理场调节罐(池)、隔油池、均质池(罐)、气浮池、水解酸化罐(池)及污油回收、污泥处理设施,应设置废气收集及集中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工艺宜采用催化氧化燃烧法、化学催化氧化法、生物法等,处理后的尾气应通过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以企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依据,企业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废水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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