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稿规则
1.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org.cn/),进入注册专区,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
二
类别设置
第29届国展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30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
三
评选要求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国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在评选系统上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调取作者输出制作的纸质作品统一评选。
投稿者接到入围终评的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
四
特别说明
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
4.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5.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文艺网和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收集举报线索。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6.本届国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
8.凡在本届国展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10名)颁发“第29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名)颁发“第29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29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展览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 编:100007
电 话:010-65129001 010-65255014
邮 箱:cpa01234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