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情况汇报,研究明确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根据形势变化适时修订矿产资源法,对于依法开发保护矿产资源、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十分必要。要加快推进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储备体系建设,夯实矿产资源保障基础。要大力开展技术装备创新,推进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提升矿产资源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保护、勘查和开采
第三章 矿业权
第四章 矿区生态修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