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的通告》。
《通知》提出,北京将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别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高于60%,供求紧张区域不高于70%。增加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住户家庭优先的比列,棚改优先最低比列由10%提升到20%,无房住户家庭优先最低比列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升到60%。发挥征税调节作用,个人住房出售增值税征免期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权威阐述成都市《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坚持“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定位成都市房产政策,实现稳地价、稳楼市、稳预期目标,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明日(9月1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无房住户家庭买房逐步进行了倾斜,《通知》所指的“无房家庭”,与此前新政所指的“刚需家庭”保持一致。
《通知》在推进农地市场调控有什么详细举措?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方面有什么措施?对无房住户家庭买楼有什么倾斜?……权威阐述来了!
Q:新政颁布的背景是哪些?
A:我市仍然坚持房屋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精神,持续加强因城施策能力,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缓。但随着北京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力不断提升,新增服务人口显著增多,村民买房需求日渐提高,去年以来,部分区域出现供求紧张状态。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布署要求,逐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有效严防房地产市场风险,努力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楼市、稳预期”调控目标,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经省委市政府研究,颁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
Q:《通知》主要内容有什么?
A:《通知》坚定不移地推行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模式,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综合利用农地、金融、税收和必要的行政方式,紧扣推进农地市场调控、落实金融谨慎管理、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完善住房调控新政、加强市场监管检测、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六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
Q:《通知》在推进农地市场调控有什么详细举措?
A:一是适当提高全市商品别墅类用地供应,着力保障各种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年度商品别墅类用地供应原则上不高于年度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产量的60%,供求紧张区域不高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二是逐步推进楼价地价联动长效模式,结合市场运行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商品别墅类用地供应价钱,适时采取灵活的拍卖竞价举措,引导开发企业理智竞价。
三是结合全市存量商品别墅用地状况,着力采取有效举措,盘活存量,加强已供未开发商品别墅用地促建力度,以项目促建提高市场商品别墅有效增量。对牵涉农地闲置的,坚决依法取缔。
Q:《通知》在落实金融谨慎管理有什么详细要求?
A:一是继续执行好差异化个贷新政,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止投机炒楼行为,保持金融新政的稳定性连续性。
二是金融部委严苛初审买房首付资金来源,防止消费借贷、个人经营性借贷等非法截留于买房,对各类资金违法踏入房价的行为坚决给予取缔,着力严防金融风险。
Q:《通知》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方面有什么措施?
A:一是大力推行出租补助扩面提标,按照保障对象需求实际,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放宽环卫、公交、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同时,继续推行出租补助计发标准随市场房租水平动态调整模式,全面提升补助领取标准,积极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办理补助解决居住困难,满足保障对象多元化居住需求。
二是我市作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出租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将逐步培植和规范住房出租市场发展,通过改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法着力提高出租住房供应,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租购着力解决黄坑民居住问题。
三是我市将坚持以建设秉持新发展观念的花园城市为导向,推动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加强老旧新村改建力度,逐步建立老旧新村的配套设施,美化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Q:《通知》在征税方面有哪些调整?
A: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要求,逐步发挥征税调节作用,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将个人住房出售增值税征免期限由2年调整到5年。个人将订购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根据5%的征产率足额收取增值税;个人将订购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减免增值税。
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订购住房取得的不产权证或税费完税证明上标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住房出售协议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昨日(含《通知》印发之日,下同)的,增值税征免期限按原新政执行;个人住房出售协议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日后的,按政策策执行。
Q:《通知》印发之昨日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协议网签的状况下如何办?
A:《通知》印发之昨日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协议网签,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通知》印发之昨日完成协议网签,其增值税减免仍按之前新政执行:
1.通告印发之昨日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并已为买房支付相关成本,具有协议网签条件,但因客观成因仍未完成协议网签的,能提供支付买房订金、部分或全部尾款(不含现金支付)的中行汇款有效收据(POS机买房签购单、购房转帐单等);
2.对于人民法庭、仲裁执委会开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出售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通知》印发之昨日的。
Q:《通知》对无房住户家庭买房有什么倾斜?
A:为着力解决无房住户家庭的居住问题,《通知》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摇号中向无房住户家庭提供房源比列,无房住户家庭优先最低比列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升到60%。因此成都市房产政策,在热点新盘销售中,优先保障无房住户家庭买房需求。
无房住户家庭的认定标准为:
第一,订购的商品住房坐落我市住房限贷区域的,登记买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贷新政。
第二,登记买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出售记录。
第三,村民家庭包括:夫妇双方;夫妇双方及其未成年孙辈;离婚(已婚)父(母)和其未成年孙辈;达到法定婚龄已婚市民;买房登记时离婚已满三年的独身市民;已婚独身市民等。
Q:为何要强化对热点新盘销售的管理?
A:当前,我市某些新盘社会关注度高、预计买房数量较差,容易出现疯抢现象,不促使我市楼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因此,《通知》提出完善热点新盘销售方案初审,合理确定房源和配售数量比列,严控配售数量,优先保障无房住户家庭买房需求。
Q:最近怎么举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A:省级有关部委将持续举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集中治理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降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播不实言论、恶意平抑楼价、违规套取各种个贷资金踏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市场困局,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给予严厉处理。
附通告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的通告
各区(市)县政府,省级各部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坚持“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楼市、稳预期目标,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缓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农地市场调控
(一)提高别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别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高于60%,供求紧张区域不高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二)确立楼价地价联动制度,有效调控农地报价,引导市场主体理智拿地。
(三)全面清除已供未开发的农地状况并向社会发布,加强已供未开发农地的促建力度,严苛落实闲置农地处置规定,坚决惩处捂地、捂盘行为。
二、落实金融谨慎管理
(四)继续执行好差异化个贷新政,严苛初审买房首付资金来源,防止消费借贷、个人经营性借贷等非法截留于买楼。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推行出租补助扩面提标,将公汽、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列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
(六)逐步培植和规范住房出租市场发展,通过改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手段着力提高出租住房供应,租购着力解决黄坑民居住问题。
(七)加速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加强老旧新村改建力度,增强居住质量。
四、完善住房调控新政
(八)严苛执行住房限贷新政,强化买房资格初审,严肃惩处弄虚造假行为。
(九)增加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住户家庭优先的比列,棚改优先最低比列由10%提升到20%,无房住户家庭优先最低比列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升到60%。
(十)增强热点新盘销售方案初审,合理确定房源和配售数量比列,优先保障无房住户家庭买房需求。
(十一)发挥征税调节作用,个人住房出售增值税征免期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五、加强市场监管检测
(十二)持续举办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降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播不实言论、哄抬菜价、违规套取各种个贷资金踏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借贷主体,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十三)建立房地产市场检测评价机制,加强部委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提升检测评价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十四)确立常态化信息公布制度,精确解析市场行情和新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十五)增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公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肃惩处各类作秀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