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狼叔发表的文章中,评论区一直有两个阵营!每当有催收同行发表评论,就有债务人反击;同样,当逾期的债务人发表看法,催收也会去调侃一番。为什么两大阵营矛盾如此之深。狼叔今天想聊一聊,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无论是催收还是债务人都是制度不健全下的受害者。
尤其是在普惠金融政策推行了十多年后,大多数八零后,九零后成为了负债一族。尤其是疫情几年的不可控因素,导致一部分实业倒闭,一部分打工者失业,从而导致他们不得不依靠债务来维持生存。当一部分群体依靠债务来维持生存的情况下,他们又拿什么来还债。
同样,一个人因为连生活都存在问题,从而产生逾期,难道不应该被催收了吗?社会规则不应该是因为我穷,所以你们不能对我进行催收。催收只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合同履行上的一环而已。狼叔从业以来,金融机构会对一些特殊的自然灾害地区的客户停催,这种通常是出于人道主义,而非合同约定。
那么矛盾是如何产生的呢?当债务人没有能力的时候,往往会选择不接电话(这点不用争论,我相信大多数从业者都知道逾期以后不接电话占比又多大),催收从业人员自然会通过联系第三方等方式,这个时候债务人不乐意了,觉得从业者在“暴力催收”。催收从业者觉得债务人都躲起来,不电话。债务人认为和催收根本无法谈,因为一接电话就是让还钱,而大债时代下,所谓全民负债并不夸张。哪里还有什么钱还,躲起来才是最好的方式,而且至少耳根清净。
所以这里就得引发出第一个问题,当债务人由于能力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债务,应该怎么样来保护。
一、个人破产制度缺失
在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社会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会将复杂的社会问题变成独立的个人问题。也会让渺小的个体去面对庞大的金融系统和强大的司法系统。
狼叔举一个例子,比如某个个体贷款买了一套房,因为政策对房地产的调控,导致多个行业受到影响,从而该个体还因为这个而间接失业。那么该个体面临的是无能力偿还月供,同时自己的房子还因为政策调控而贬值。这个时候客户想卖掉房子偿还贷款,发现自己因为分期付款,几年还的贷款大部分都是利息,而贷款本金并未减少多少。更雪上加霜的是房子已经掉价几层,市场已经默默的吞掉了自己的首付款。请问这样的负债是个人问题吗?显然不是!但是现有的制度里,银行依然会拍卖你的房子,房子无法抵扣完毕的,继续保全银行卡继续追缴。
制度的缺失会带来什么呢?显然会使债务问题更加的恶化,而债务问题通常会扩大到其他问题,比如债务人想不开自杀,债务人报复社会,偷盗,抢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环环相扣。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对债务人进行保护,狼叔相信他们更能熬过那一段别人无法体会的时光。只是我国的个人破产法从深圳开始实行,到全国推广还需要多长时间,这个答案还不能明确。那些债务人还需要在负债的深渊里呆多久呢?他们是否还有等待曙光的资本,狼叔不得而知!
狼叔在想,没有能力的债务人他们不躲怎么办?因为不躲也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如果有制度的保护,可以给他们一个重生的机会,他们还会躲吗?
二、催收行业更需要立法
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金融机构都一直强调“合规催收”。为什么还会时不时的爆出“暴力催收”的情况,甚至狼叔在一些交流群中看到,有些催收从业人员身边的朋友也会遇到“呼死你”情况。为什么他们敢这么做,当然一方面是利益,也有可能是泄愤。但是更多的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查不到,没有证据。
原因在于匿名催收作恶,所以狼叔认为行业应该实名催收公司,并告知债务人将委托那些催收公司催收,实名认证催收员工作手机,实名认证催收短信平台。同时也避免了线路一刀切,也避免了封号等一刀切的问题。多年前,行业呢一个老领导都认为催收应该阳光化。
其次,催收行业应该有一个从业资格证。目前得知头部机构已经在牵头。催收从业人员同样应该有准入和退出机制,比如涉及到红线问题就应该永久禁业!更为严重应该主动移交公安机关。
最后,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哪些为违法的催收手法,避免从业人员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这样也可以改善催收行业在社会大众心里的印象。
立法的本质,不仅是对债务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催收从业者的一种保护。
夜深人静,对行业的一点点感慨,欢迎各位小伙伴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