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4〕1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能源局,有关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扎实组织开展煤矿智能化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工作,以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引领智能化煤矿建设、支撑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4年3月13日
《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围绕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矿建设水平,综合考虑智能化煤矿建设周期和系统层级,主要包括基础通用、信息基础、平台与软件、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运维保障与管理5个标准子体系。
基础通用子体系是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其他子体系的基础,对煤矿智能化领域的基础共性要求进行规定,包括基础标准、通用标准、设计标准、评价标准4个部分。
信息基础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系统信息传输和处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进行规定,包括信息网络、数据标准、数据中心、信息安全4个部分。
平台与软件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平台载体及应用软件涉及的架构、功能要求、开发管理等进行规定,包括地理信息平台、管控智能平台与煤炭工业软件、数据智能平台、算法智能平台与智能视频系统、数字孪生系统5个部分。
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功能要求、测试等进行规定,包括井工煤矿智能化系统与装备、露天煤矿智能化系统与装备、智能洗选系统与装备3个部分。
运维保障与管理子体系服务于煤矿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标准,为装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对智能化煤矿的生产运行、经营管理进行规定,包括运行维护、设备状态保持、生产管理、智能化园区4个部分。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