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公开承诺活动。活动公布了“辽宁省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名单,向优秀企业颁发了牌匾。我市辽宁千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岭秀山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入选。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诉求,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此次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评选,经过了两轮企业自主申报,历经3年时间,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严格评审,最终从各市申报的100余家企业中评选出71家优秀企业。企业将以此次公开承诺活动为契机,更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提升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在省局的具体指导下,辽阳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食品生产领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从细从严压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狠下细功夫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组织督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指导全市347家在产小作坊建立风险防控清单,配备了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坚持“高”标准,实行提级管理;突出“严”要求,确保数据准确;狠下“细”功夫,有效衔接监管。将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融入衔接,推动实现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常态化监管。辽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把食品安全生命线,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将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作为监管执法的着力点,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积极服务食品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