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喀什阳光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阳光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实喀什阳光集团公司人才队伍,落实团队建设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决定采取公开招聘、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才若干名,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本次公开招聘喀什阳光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5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级工商、中级财税)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在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人员。 根据阳光集团有关制度规定及工作计划,结合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职责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解认同国有企业战略与文化,热爱岗位工作,忠实于国家利益,愿把个人追求融入到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中共党员优先。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3.职业素养高。勤勉敬业,勇于实践,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4.业务能力强。有税务、会计、审计、经济相关岗位从业经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写作必备基础知识。5.作风品德正。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包容性强,讲团结顾大局。6.对于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实际工作能力强、特别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应聘人员,资格和条件可适当放宽。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临聘人员报考,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面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8.受聘后,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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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后根据各自专业及结合阳光集团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明确各岗位职责。1.工作踏实敬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熟悉办公室的有关业务,独立完成公文写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2.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3.经验要求:有国有企事业单位税务、会计、审计、经济相关岗位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4.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5.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能力。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5.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公告发布时间:拟定为2024年3月18日。
发布渠道:喀什地区人社局、喀什市人社局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拟定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有意向者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逐一填写,并将其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形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包请以“阳光集团--职称证书名称--姓名”形式命名,如“阳光集团--张三--会计中级职称”。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对受教育程度、任职经历、熟悉领域、考核奖惩、学习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如实填写,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1.资格初审时间拟定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日。2.由喀什阳光集团公司对报考者网上报名信息和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确认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3.报考者若为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并能提供完整人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经集团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被认定为资格初审优秀者可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4.截止2024年4月2日19:30前未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者,则初审不合格,公司不再电话或邮箱通知。笔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4月8日11:00-13:30(具体以实时通知为准)。笔试地点拟定为阳光集团三楼会议室,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面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4月12日11:00-13:00(具体以实时通知为准)。面试地点拟定为阳光集团3楼会议室,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1.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喀什阳光集团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阳光集团公司党建人事部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1.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招聘全过程由喀什阳光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舞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2.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3.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喀什阳光集团公司一般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等级确定表》基层管理人员(中层副职)标准执行。应发工资:8150元/月(包含五险两金)。报名咨询电话:0998-2317313(备注:仅限在正常上班时间提供报名咨询)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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