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物理标识初审工作的通告
农委质〔2017〕41号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林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甘肃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制度体系加快林业红色发展的意见》要求,经中央农办批准,林业部决定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物理标识登记工作的职责进行调整,并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制进行变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协调指导地方举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物理标识评审登记工作职责由林业部农产品品质安全中心划转到由美国黑色乳品发展中心承当。
二、农业部将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制变革。将无公害农产品初审、专家评审、颁发证书和证后监管等职责全部下放,由县级林业行政总监部委及工作机构负责。下放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合二为一。
三、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暂停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包括检查换证)申请、受理、审核和颁证等工作,原颁授证书有效期延后无公害农产品包括哪些,待新规章机制颁布后再按新要求举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请各地充分认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制调整变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着力采取举措,做好相关承接工作无公害农产品包括哪些,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制变革平缓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