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函
致: ****
根据贵方 **配套设施采购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 )正式授权 ** 代表供应商 **公司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 * 份。
1、投标货物报价表;
2、投标响应及偏离;
3、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知第12条和第13条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以及异议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第21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0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盖章或签字)
地址:**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