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学校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经研究,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小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新华中学教育集团初中部
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2024年5月(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
三、参加年级及人数
七年级学生:实际人数以学生报名人数为准
八年级学生:实际人数以学生报名人数为准
四、《投标书》投递地址和接收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纸质电子均可)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景龙建设路49号新华中学
联系人:薛老师
电 话:0755-27706114
邮 箱:xhdeyu@163.com
五、投标截止日期
2024年4月26日
六、预计招标会时间
电话具体通知
七、活动教育目标
七年级(五天四夜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国防训练和国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养成热爱劳动、自主自立、意志坚强的生活态度,形成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等良好品质。
八年级(一天研学实践活动)
精心设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研学活动,以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八、对活动承办者的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备承办社会实践资质的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活动的主题、内容要健康,具有教育意义,确保每个学生都参与每一项活动。
2. 投标人购买保险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且须为每位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要求购买学生意外保险不少于100万元,医疗险不少于10万元,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3. 活动期间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优秀司乘人员,车辆必须是年审未到期且车况良好的车辆。车辆必须完成购置交强险和商业险等相关完备手续。租用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车辆行驶证及经营范围、司机驾驶证,严格遵守“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4. 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并提交餐饮公司的证照。活动期间确保学生就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活动承办单位负全责。供餐公司资质具体标准如下:
(1)供餐公司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
(3)供餐公司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必须为“A”级。
5. 要有本公司在职并符合活动要求的带队老师,一个班至少配两名带队老师(教官)。(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无犯罪证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6. 活动期间要求按人数比例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医护人员。
7. 公司要做好学生从学校出发、活动、返校等各个环节的安排,负责活动的老师(教官)必须组织好我校学生有序进行各项活动,确保每个环节中全体学生的人身安全、活动顺利。
8. 要具有符合开展活动要求的基地或合作场所,确保场地安全,自营基地优先。严禁组织学生到未开发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到大型机动游戏项目集中的场所(含电梯、扶梯场所)的集体外出活动。
9.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龙华区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提供《履约评价表》或《龙华区中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回访反馈表》)投标公司有自营基地的优先考虑。
10. 针对本次实践活动,公司需制定全面详细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投标人负责交接、出发、到站、活动、返校等各个环节,负责活动的老师必须有序组织我校师生进行活动,确保每个环节中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活动安全等,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活动承办单位承担负责处理。
深圳市龙华区新华中学教育集团初中部
2024年4月19日
文字丨德育处
编辑丨王 鼎
初审丨钱晨冉
复审丨薛 白
终审丨蔡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