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EU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简称CSDDD)。4月24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了该指令。后续CSDDD还需要得到理事会的正式签署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而后,CSDDD将在二十天后生效,成员国将有两年的时间将新规则转化为本国法律。届时,指令将首先适用于一批欧盟公司,至2029年将会扩展至非欧盟企业。
欧盟关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指令 --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简称CSRD)已于2023年1月5日起正式生效,并于2024年至2029年分阶段实施。
另外,欧盟可持续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 )是 CSRD 法令的配套标准文件,CSRD提出强制要求和适用范围,ESRS明确了具体报告的披露准则,二者配套生效。
这两个指令,一个(CSRD)要求欧盟企业(包括非欧盟公司符合条件的欧盟子公司)报告其业务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及其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工作和举措对业务的影响,并对所有披露信息进行第三方审计,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另一个(CSDDD)规定了企业对其自身活动、子公司活动及其价值链中的业务伙伴开展的活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承担责任的义务,建立了有关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尽职调查标准。尽职调查要求不仅适用于公司的直接行为,也适用于其子公司和供应链的参与者。
需要关注这两个欧盟指令的中国企业包括直接在欧盟经营的中国企业及欧盟企业的中国母公司。还有就是由于CSRD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涵盖整个价值链,CSDDD也要求企业为整个价值链的业务伙伴担责,那么不在上述两个类型之中的中国企业也可能被其欧盟客户、投资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并按要求接受尽职调查。尤其是后一种,由于CSRD和CSDDD设置了相对较高的适用门槛,很多国内企业忽略了其作为大企业供应链中的合作伙伴,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CSRD和CSDDD的实施,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还是具有很大挑战性的。首先是缺乏对政策的理解和对其影响的分析能力,其次是很少由企业有清晰地架构将可持续发展融入企业战略并在实际工作中满足要求,另外,无论披露还是调查,都对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有着很高要求,如何获取并整合数据也是中国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所以如果不能尽早主动了解法规要求并制定应对措施,那么企业就有可能随着全面严格监管逐步落地失去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影响和客户的合作关系甚至丧失长期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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