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具有机械设备租赁或土石方工程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文件贰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文件。
2.1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2983781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报名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5:15 。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5: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高新区白龙山路9号8层808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3.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单位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给镇江高新环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网银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高新环境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地点。
企业名称:镇江高新环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536575046041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龙山路210号龙山庄园46-04
项目联系人:姚工15052938521
我单位对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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