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7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7家单位有2家保险公司:
延伸阅读:
从处罚案例看,发生拒收现金行为主要是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缺乏对员工开展现金收付的法律规范及业务培训。如近期被处罚的保险公司未对员工开展现金收取保费流程的培训,导致部分员工不熟悉现金收费流程,认为不能使用现金购买车险,因此拒收现金。
现金服务是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是向全社会提供的基础公共产品,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最大化。
其次,现金支付对于实现金融普惠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现金使用几乎不受环境、场景、物质条件限制,不需要银行账户、手机终端等应用基础,对老年人、农村居民和低收入人群等特定群体至关重要。相比电子支付,现金在匿名性、隐私保护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也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促进支付方式多元化发展。
第三,现金在维护货币和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金对电子系统依赖较小,不受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意外事件影响,在应对自然灾害、稳定市场预期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