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通灵长达6年的财务造假,在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大华所被罚的同时,光大证券、华西证券、东吴证券、国海证券四家券商均接罚单。
从7张罚单来看,东吴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四券商的业务疏漏贯穿于金通灵造假6年中发债、定增、并购等多个环节。
5月14日,江苏证监局连续发布多达7张券商罚单,相关罚单均与金通灵保荐督导业务有关,光大证券及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海证券及项目持续督导保代林举、唐彬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华西证券的项目持续督导保代郑义、陈庆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华西证券被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保代刘静芳、张然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东吴证券及项目负责人王秋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作为审计业务中介机构,大华所已收到大额罚单,“没一罚五”,罚没金额合计4402.08万元,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金通灵财务造假惊人,时间长达6年,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1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4亿元,2019和2020两年则为虚减收入和利润,6个年度的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
四家券商“栽倒”在同一家上市公司
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王秋鸣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部分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和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郑义、陈庆龄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等问题,刘静芳、张然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华西证券保荐阶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光大证券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国海证券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林举、唐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
金通灵财务造假时间,竟长达6年。
去年11月20日,金通灵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者虚减营收和利润总额。
具体来看,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收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收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收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上述处罚内容,已在今年1月3日落地。
大华所没一罚五4402万,暂停业务半年
作为金通灵年报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大华所因为违规操作已遭到重罚。
5月1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罚单,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对范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颜利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胡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大华所罚款金额是业务收入的5倍,达到“没一罚五”,罚没金额合计4402.08万元。
范荣作为2017年至2021年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利胜作为2018年至2022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志刚为2017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中,胡志刚作为金通灵2017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过行政处罚时效。
江苏证监局指出,大华所在审计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大华所的业务受到波及,5月13日前后,包括甘李药业、国新能源、*ST慧辰、松炀资源、ST洲际、海欣食品、中原内配、力量钻石、博思软件、台基股份、嘉和美康、坤彩科技、远东传动、金明精机和致远新能在内的15家A股上市公司近两日公告取消与大华所的合作。
对于取消合作的原因,博思软件、坤彩科技和海欣食品的表述明确,称因大华所近日受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甘李药业、国新能源、*ST慧辰、松炀资源、ST洲际、力量钻石、台基股份、嘉和美康、远东传动、金明精机和致远新能公告称鉴于大华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
大华所审计的IPO项目进展同样值得关注,今年以来(截至5月13日),已有46个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IPO项目终止或中止,其中因撤回材料的终止项目多达12个,中止项目有34个。4月份因撤回材料终止的IPO项目有6个,4月中旬前后即有大华所证券服务业务被暂停的消息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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