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4年5月1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对华加征301关税四年期复审结果,建议在原有对我国征收301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加征自我国进口的电动汽车、锂电池、半导体、光伏电池、港口起重设备等共14类产品的301关税,新的关税幅度将增加至25%至100%不等。
USTR此次公布的报告阐述了“301关税四年期复审”涉及的法定要素,建议对现有301措施进行修改以提高关税幅度,并提出其他相关政策建议四项。
·建议提高的关税幅度及相应产品·
该报告提出的四项建议如下:
1、针对用于美国国内制造的机器设备设立排除程序,包含19项对特定太阳能制造设备的排除建议;
2、向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BP)拨款,加强301措施的执行;
3、加强美国私营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打击国家资助的技术盗窃;
4、继续评估支持“供应链多样化”途径,提升美国国内供应链韧性。
关于提议的排除程序和排除内容
USTR提出两项排除建议——
1、建议就用于美国国内制造的机器设备设立排除程序。该排除程序将仅限于《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84 章和第85 章中特定8位数税目下的机械产品,详见该报告附录K。
2、建议对特定太阳能制造设备实施19项临时排除程序,以支持对美国本土太阳能制造的投资。该临时排除程序,详见该报告附录L。
下一步程序
关于301关税四年期复审,USTR将于下周在《联邦纪事》发布公告,就建议增加301关税幅度的内容和将用于美国国内制造的机器设备从301关税中排除程序的信息,征求公众评议。
2017年8月18日,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判断中国政府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等领域的实践、政策和做法是否存在不合理或具有歧视性,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
2018年3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前)签署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随后,USTR先后公布了四项征税清单及多次产品排除程序。
根据美国贸易法第307条,USTR有权对生效中的301措施每四年进行一次复审,以确定有关措施的必要性。
2022年5月3日,USTR发布公告启动对华301措施的法定复审程序,并征求美国国内产业意见,请其在301措施四年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就是否继续征税提交书面申请。2022年9月2日,USTR再次发布公告,鉴于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来自美国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启动对301措施共四项征税清单的必要性审查,同时继续实施目前的301措施。同年11月15日,美国政府就301复审公布问卷并公开征求评议,共收到近1,500份意见。2023年及2024年初,USTR和301条款委员会就复审内容和公众评议与有关专家举行多轮会议。
自特朗普政府于2017年8月发起301调查以来,中国机电商会已向USTR提交多次评论意见、组团赴美国参加三次公开听证会,要求停止301调查、反对美国对我国产品采取征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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