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平县田园路(平安大道-西陵大道)新建道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5-411721-04-01-413618,招标人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平县田园路(平安大道-西陵大道)新建道路项目
2.2项目编号:XPGC-2024-046
2.3项目概况: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平县田园路(平安大道-西陵大道)新建道路项目施工、监理采购招标,建设长度约400米,宽度约25米。
2.4 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包含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合格;
监理标段: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6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考虑合同范围内工期正常延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承包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具有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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