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计划,结合生产工作开展实际需要,现有约7500吨菜籽计划通过比选形式确定一家劳务公司提供相关劳务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内容:约7500吨油菜籽(以实际到场数量为准)的卸车;菜粕从车间到库房的短运、装卸、码垛、打包、清理;物料(比如苫布)的打包、清理。(1)卸油菜:汽车直接到卸粮口卸车3.5元/吨;割袋4.00元/吨;(3)接运粕:粕库车间套袋、接粕、封口、装车、运粕到货场、打座底、苫篷存、加固篷布21.20元/吨。 (一)服务范围:约7500吨油菜籽(以实际到场数量为准)的装卸;菜粕从车间到库房的短运、装卸、码垛、打包、清理;物料(比如苫布)的打包、清理。(二)服务期限:根据加工时间及销售实际出库时间为准(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承包公司服务范围内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六)承包公司在合同期内能够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在有用工需求时能够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并按照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作业。(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为各企业近三年内完成劳务服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五)提供对原料收购以及菜籽粕生产提供劳务服务的服务承诺书。(六)服务价格:(1)卸油菜:汽车直接到卸粮口卸车3.5元/吨;割袋4.00元/吨;(3)接运粕:粕库车间套袋、接粕、封口、装车、运粕到货场、打座底、苫篷存、加固篷布21.00元/吨。(七)签订合同后以实际发生劳务量计算价格,完成相关服务后按相关单据付款,同时供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到指定地址)(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其他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提交比选材料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三)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四)签订委托合同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