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电工作业,目前特种作业电工目录包括哪些?电工作业证之间是什么关系,如取得高压电工证可否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取得继电保护特种作业证是否还要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或者高压电工证,电气试验作业是否也需取证?
回答:依据2018年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问题: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是否可以进行一般的熔化焊接作业(即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专业证书规定的内容)?比如,从事压力容器焊接取得了质检部门特征设备作业人员证,还需要取得当地应急管理局的焊工作业人员操作证吗?
回答:根据《特种作业目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内容,如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需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获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问题:如何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
回答: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
问题:到达退休年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还未到期,能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回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问题:一些安全协会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件可不可以使用?
回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安全协会不属于考核发证机关,无权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