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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久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4起重伤害事故查明 致1名工人死亡

   日期:2024-05-19 10:02: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5    评论:0    

突发事故揭示企业安全隐患

柳州市久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生起重事故

柳州市,2024年2月4日

引言

2024年2月4日,柳州市久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工业园区内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起重事故,这起事故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刻反思。事故不仅导致一名操作工的不幸身亡,还给公司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损失。通过对事故的详细调查和责任认定,我们不仅能够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更能够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以期从中吸取教训,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于2024年2月4日,地点位于柳州市久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工业园区内的一个起重作业区域。这起事故被归类为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主要是由于起重机械操作不当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了1名操作工韦某不幸死亡,同时还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约102万元,主要涵盖设备损毁、人员医疗和赔偿等费用。

事故经过

柳州市久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机械制造和租赁的企业。

在事故发生当天,韦某被指派操作起重机进行钢材余料的吊装作业。然而,在作业过程中,韦某未按规定操作起重机,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钢材余料意外脱钩并倾倒,最终导致他身受重伤,不幸身亡。救援和处理过程包括立即报警、现场施救和医疗抢救等措施。

调查结果及责任认定

经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韦某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起重机操作,并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此外,起重机的吊钩未设立闭锁装置,增加了意外发生的可能性。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未能有效督促执行安全规程。公司未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现场作业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起重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责任认定和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李某龙因管理缺失,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莫某杰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也应受到相应责任追究。为此,建议行政部门对公司进行罚款、责令整改、暂停业务等行政处罚措施。

事故反思与展望

这起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需要加强的方面。首先,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最后,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的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

结语

通过对这起起重事故的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只有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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