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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0名

   日期:2024-05-19 20:29: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3    评论:0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省唯一一所以时尚纺织服装职业教育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学校现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530余亩,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全国技术能手6人、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工作者6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教育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学校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学院、设计媒体学院、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方向)45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3236285730@qq.com邮箱。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谈考核程序。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具体考核方式及有关事项由学校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高技能人才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考试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试讲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4-86329804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附件1:2024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计划.xls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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