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草坂村环境卫生承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A栋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草坂村环境卫生承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及要求:
1.草坂村所有干道、房屋前后、公共场所等(全村范围)
2.草坂村三座公共厕所(清洁、消毒)
3.草坂村村址一楼的一座厕所(清洁、消毒)
4.草坂村村址办公室等(清洁、消毒)
5.草坂村所有干道两侧杂草(修剪、消杀)
要求:年龄需低于65周岁(身体健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A栋1105室
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请于询价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福建瞻高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于安溪县的本项目开标地点(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A栋1105室)以现金方式(需邮寄的可以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帐)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草坂村环境卫生承包管理服务项目
福建瞻高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官桥镇草坂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委托对草坂村环境卫生承包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1.草坂村所有干道、房屋前后、公共场所等(全村范围)
2.草坂村三座公共厕所(清洁、消毒)
3.草坂村村址一楼的一座厕所(清洁、消毒)
4.草坂村村址办公室等(清洁、消毒)
5.草坂村所有干道两侧杂草(修剪、消杀)
要求:年龄需低于65周岁(身体健康)
三、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四、投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五、报名时间:2022年06月28日8:30起至2022年06 月30日17:30时截止(节假日不休),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时间内,至福建瞻高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A栋1105室)报名。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 30~12: 00时,下午14: 30~17: 30时(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 2022年 07月01 日15:00(北京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提前半小时起接收投标文件,实质性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
八、投标人应提供资料如下: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自然人投标的不必提供);
2.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函(统一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须小信封单独密封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否则视为无效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如有)、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逐页签字并按手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包1:人民币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须小信封单独密封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否则视为无效标),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中标人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报价方式:所有合格投标人应当提供密封的报价函(未密封的报价函不予接收,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将现场公布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排序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最低价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十一、其它说明:
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缴后不退。
缴纳代理服务费账号:
开户名:福建瞻高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
2.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如果中标人本年度的服务充分得到招标人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以再延期2年。
十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 招标单位:安溪县官桥镇草坂村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草坂村草坂37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