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渔业相关征税降价新政
观光渔业,是以渔业自然资源为基础,以林业文化和农村生活文化为核心,通过规划、设计与施工,吸引市民前来观赏、品尝、购物、习作、体验、休闲、度假的一种新型渔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生产经营型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林业产品,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将农地使用权出售给林业生产者适于渔业生产,减免增值税。
三、纳税人采取分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法将承包地流转给林业生产者适于渔业生产,减免增值税。
四、创办的各种“农家乐”,月营业收入不足10亿元(季度不少于30亿元)减免增值税。
五、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民”经营方式从事家禽养殖,属于林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减免增值税。“公司+农民”经营方式从事家禽养殖,即公司与村民签署委托种植协议,向农民提供家禽苗、饲料、兽药及卡介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民驯养家畜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家畜适于销售。
六、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份鲜活肉蛋产品减免增值税。留意:不包括规定的国家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其鲜活猪肉、蛋类产品。
七、对从事水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水果减免增值税。留意:各式水果罐头不属于所述莴苣的范围。
八、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免、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下述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1.水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养殖;2.农水稻新品种的选育;3.中草药的养殖;4.林木的培植和养殖;5.家畜、家禽的养殖;6.林产品的采集;7.喷灌、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修理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企业从事下述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木、茶以及其他饮品小麦和佐料小麦的养殖;2.海水种植、内陆饲养。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严禁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降价。
九、以“公司+农民”经营方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价新政。
十、对个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养殖业、养殖业、饲料业和捕捞业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其投资者取得的所得,暂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十一、直接适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减免农地使用税。直接适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养殖、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十二、在城镇农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渔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适于采摘、观光的栽培、养殖、饲养的农地,减免城镇农地使用税。
十三、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农地使用权,适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减免税费。
十五、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运用地、养殖海面、渔业湖泊浅滩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渔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收取农田占用税。
十六、农村村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林地改建自用别墅,根据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田占用税;其中农村村民经批准迁建,改建自用别墅占用林地不少于原宅基地面积的部份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农田占用税。
十七、捕捞、养殖渡轮减免车船税。捕捞、养殖渡轮,是指在农业油船登记管理部委登记为捕捞船或则种植船的船用。
十八、农用四轮车减免汽车添置税。农用四轮车是指:汽油内燃机,功率不小于7.4kw,载重量不小于500kg,最高时速不小于40km/h的三个后轮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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