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龙县人民法院庭审及警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本)()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卢龙县人民法院庭审及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卢龙县人民法院庭审及警用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业务庭业务装备、人民法庭立案室装备、人民法庭便携式法庭、人民法庭安防系统和数字法庭等。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如非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到达合同总额的3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本)()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 格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龙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卢龙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