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④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⑥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⑦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⑧《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