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自2022年7月面向全行业正式启动后,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得到了各大主办单位、会展中心的支持,吸引了会展工程企业的积极响应。应各单位要求,2023年将继续依据团体标准《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规范》对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展开评级工作,以提高展览工程技术及施工水平,确保展览工程质量和安全。
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标准,评审结果取决于企业自身条件及申报资料准备情况。会展行业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同依据本标准评出的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
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依据
会展业是会议业和展览业,节事活动,奖励旅游的总称,作为重要的新兴服务行业,影响面广,关联度高,逐步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潜力巨大,在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来,伴随各类会展活动日益增多,各类现场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展台倒塌等严重事故也屡见报端。会展活动的施工方缺乏相应的资质条件、生产管理混乱是此类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主办方展馆及主承建方监管不力、监管无据等因素亦是重要诱发因素。
作为重要的行业协会之一,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为切实推进“标准化+会展业”战略,适应会展业高速发展形势需求,进一步规范会展行业发展环境和市场秩序,提升会展工程企业的技术和施工水平,确保会展工程的质量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广泛听取行业意见,联合行业各方代表,制订出台了T/QGCML 224—2021《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会展工程企业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的企业资质要求,面向全国发布,适用于行业内对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的评定及管理。可作为会展项目工程投标,会展项目工程采购的选择依据,以及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进行行业推荐的依据。为务实推动标准宣贯工作,规范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管理,优化行业市场环境,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申报与评定
(一)参评资格及原则
(二)评定机构
1.由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组建“资质等级评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定工作,保证评定结果的可信性。专家组由行政管理部门、会展场馆、会展主办方等各方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办”)为专家组常设办事机构,“评定办”设在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定的日常工作。
(三)评定程序
1.评定流程简述: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受理→专家评定→审查企业资料原件→抽查企业实际情况→网站公示→通过评定→发放证书。
2.评定机构定期开展评定工作,每两年定期复审一次。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1.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
资质等级评定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31日。
资质证书及牌照发放:12月初。
2.申报途径
(1)评定办委托会展王平台(http://www.hzwzl.cn/)为指定技术支持单位,承担前期申报资料的收集工作,申报企业可登录会展工程资质申报端口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将全部纸质材料寄送至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
(2)直接将全部材料递送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路万寿宾馆C座6519
电话:010-68213652
传真:010-68213652
邮箱:micecommittee@163.com
收件人:李维轩(18600185801)
3.申报资料管理
(1)参评单位一旦提交资料将不得修改、补充申报资料,请各参评单位认真阅读《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规范》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为公平起见,在提交资料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参评材料,不予评审: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的;
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的;
递交资料有缺失的。
(五)参评申报资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各参评单位须确保所提交资料信息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举报或发现,核实后取消资质等级。三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评单位须严格遵照《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规范》及本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资料应分别、单独装订,一式一份),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包括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各项文件
1.目录
2.申请书(附件二)
3.承诺书(附件三)
4.法人委托书(附件四)
5.企业信息申报表;(附件五)
6.会展工程安全质量及企业信用责任声明(附件六)
7.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8.完整版企业管理制度文本,包括日常管理、业务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
9.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
10.会展工程企业工程业绩表(附件七)
11.企业近三年承接的展示工程项目合同,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效果图、施工图与现场完工照片,对应收款凭据(提供复印件);
12.会展工程企业员工信息简表(附件八)
13.企业法人、经营负责人身份证、简历、职称或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1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学历、职称证书(提供复印件);
15.上一年度(或近三个月)企业社保缴费通知及缴费证明;
16.上一年度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合同(提供复印件);
17. 2021年度财务审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8.上一年度开展的员工岗位培训记录;
19.企业所获得会展行业方面的荣誉表彰证书、证明等资料及其他按照资质等级评估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注:会展工程业绩是指近三年的会展工程项目(见附件七),并附上对应的项目合同(可提供含甲方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合同复印件,留存备查。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效果图、施工图与现场完工照片。
(六)申报资料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申报资料封面样式及颜色须按照附件一示例进行设计和装订。
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密封包装,可以采用密封袋、牛皮纸包装,包装应足够坚固,易于密封和搬运。其大小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的体量自行选择。申报单位在密封袋的正面标明:资质名称、申报等级、申报企业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附件一)
申报资料密封方式采用密封条(可以自行制作),在密封袋的开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填写密封日期、加盖公司印章。
(七)公示结果
评定结果将在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并上报上级管理组织备案,由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颁发资质等级证书。
三、资质管理
会展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满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评定和认证。
资质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企业应自觉申请复评,逾期失效。
资质证书是会展工程企业,进行会展工程企业服务的重要资质证明,任何人不可伪造、涂改、复制、转借、转让证书。
如证书遗失,需及时向资质等级评定机构申请补办证书。
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金等发生变更,企业应及时到评定机构进行更改。
四、处罚规定
1.处罚包括警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均由颁发资质证书的管理部门决定。
2.专家评定组未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资质的,已审批的资质无效。
3.评定办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发生未公平公正受理、审核申报企业申请,阻止、刁难申报企业正常申请要求,或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由专家组撤消其任职;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4.参评企业以欺瞒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颁证机构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证书。
5.获得资质评定的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书面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等处罚:
(1)违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扰乱、危害展示工程行业市场秩序及健康发展环境;
(3)人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由于未投必须或基础保险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5)侵犯知识产权;
(6)进行虚假或不实宣传;
(7)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质等级证书》并用以承揽业务或宣传;
(8)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复评。
五、其他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全国城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管理。
六、附件:
1.申报资料封面(格式)
2.会展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申请
3.承诺书
4.法人委托书
5.年度资质等级申请企业信息申报表
6.会展工程安全质量及企业信用责任声明
7.会展工程企业工程业绩表
8.会展工程企业员工信息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