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文广旅通〔2022〕5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表内,有对应的行业代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省、市重点项目。
二、扶持方式
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补三种扶持方式。
三、扶持范围
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扶持范围包括“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三大方向,企业按照各扶持方向对应的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5、附件6、附件7)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6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文化主管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文化类企业进行申报,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中,对申报补贴类的项目开展实地勘察,并书面说明勘察情况。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完成网上申报,填报申报信息及上传申报资料(首次申报的单位则需先注册单位信息)。
(三)企业提交的申报项目通过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上初审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文化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经属地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请项目企业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于2023年7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建议由属地镇街统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扫描件也请同步提交至电子邮箱:zswhcy@163.com
附件下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808室
联系人:占鹏凯、陈彦彦
联系电话:88663979、883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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