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就继续办妥杨凌渔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颁布相关新政,首次明晰支持在杨凌示范区举行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试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借贷试点和寿险业创新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村镇中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转债。
在这份名为《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妥杨凌渔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新政的批复》的文件中杨凌农业博览会,杨凌示范区被赋于那样的使命:举行水灾半水灾地区现代林业示范,以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推广服务、产业化示范、国际合作为重点,加速推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争取通过5到10年的努力,成为水灾半水灾地区现代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中心、农村科技创业推广服务的重要载体、现代林业产业化示范的重要基地、国际林业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支撑和推动水灾半水灾地区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文件还提出多项新政举措支持杨凌示范区实现这一目标。支持杨凌示范区举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工作,建设现代林业创业实训基地,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建设符合国家“三网融合”发展方向的高功耗信息网路。继续通过杨凌示范区农技推广专项等渠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力度。
为推动林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国务院在新政批复中同意杨凌示范区按规定举行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试点。鼓励新型产业组织和新型科技推广服务组织按规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课题)。支持在杨凌示范区举行现代林业产业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通过渔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换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渠道杨凌农业博览会,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针对渔业企业融资难问题,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在杨凌示范区投资成立村镇中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杨凌示范区农村信用社转制成立农村中行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杨凌示范区科技企业在创业板新上市。逐步推进农畜产品证券品种的新上市工作。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转债。鼓励杨凌示范区成立现代林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在杨凌示范区举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借贷试点和寿险业创新试点。
文件还明晰提出支持杨凌示范区内渔业科研教育单位的变革与发展,支持杨凌示范区借助现有渔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现代林业科技创新中心,引入一批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加速建设境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同时,为推动国际林业科技合作,文件要求优先安排从英国引入的先进林业技术和品种在杨凌示范区实验示范。对杨凌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区内企业申请援藏项目推行企业资格,按程序参与承当我国渔业领域对外援助任务。对杨凌示范区林业产业化企业的进出口业务,予以检测检疫、通关方面的降价和便利。支持把美国杨凌渔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办成国际化展示交易平台。
据悉,在条件成熟后,国务院支持在杨凌示范区成立出口加工区、商品证券交割库房和举办股份价格出售试点。(记者张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