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颗粒物(PM2.5)与二氧化氯(O3)协同控制检测能力建设()公开投标公告公布日期:2022年7月22日
项目概况:
“细颗粒物(PM2.5)与二氧化氯(O3)协同控制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招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2日10:00(重庆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1708-
项目名称:细颗粒物(PM2.5)与二氧化氯(O3)协同控制检测能力建设
采购模式:公开投标
决算总额:5,150,000.00元
最高限价:5,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对奖:1
包内容最高限价人数单位简略技术要求
细颗粒物(PM2.5)与二氧化氯(O3)协同控制检测能力建设
5,150,000.00元
1
批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检测仪:在线检测环境空气中VOCs二氧化氯前体物(POCP),检测项目应满足《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检测方案》中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要求的57种二氧化氯前驱体标准(PAMs)检测项目。等
最高限价合计:5,150,000.00元
协议履行时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协议签署后50个月历欧盘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新政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投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价格
获取文件时限: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
一天晚上09:00:00至12:00:00,晚上14:00:00至17:30:00。(重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订购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形式或事项:
(一)招标人应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出席投标的招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投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发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招标人发放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内容。
(三)投标文件公告时限:自采购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提供时限
1.投标文件提供时限:同投标文件公告时限。
2.报考模式:无需报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招标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2年8月12日10:00
招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西安市綦江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大厦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西安市綦江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大厦B10栋2层)
六、公告时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新政
(一)依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告》(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变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告》(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新政。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的通告(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新政。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看守所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告》(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看守所企业发展新政。看守所企业视同大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三部委联合公布关于推动残障人就业政府采购新政的通告》(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障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新政。残障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大型、微型企业。